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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5

 

校内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临近,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上级工作有关要求,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员工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特重申和强调以下要求:

一、紧盯节日易发问题,严明纪律要求

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注重防范“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用公款安排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送津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二、严格疫情防控工作,严守管理规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学校节假期期间的出校、离京管理规定遵守,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不组织、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三、提升节约意识,反对餐饮浪费。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制止餐饮浪费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治“四风”工作的重要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培养节约习惯、提升节约意识,着力发现和纠正铺张浪费问题。

四、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风险防范,加大教育提醒,申明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2021年元旦前夕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两节期间,对于相关问题线索及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对校内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违规违纪案例。

监督举报电话:010-5880786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bnu.edu.cn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