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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公款送礼 营造新风正气
发布日期: 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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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公款送礼 营造新风正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彭灵燕

    “我想春节前夕送一些鸡给他们,买鸡的钱就从村委会工作经费中出。”2016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大致坡镇美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定胜因违规套取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调查,苏定胜以“加班误餐”为名套取公款5880元,购买了31只鸡“拜访”驻村和挂点的镇干部,以此与镇干部搞好“关系”。

    类似这样的公款送礼问题,不仅挥霍了财政资金,更败坏了党风政风。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严肃惩处。

    公款送礼手段花样翻新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奉行“人情关系也是生产力”的潜规则,将公款送礼当作一种“工作方式”。随着“四风”查处力度的加大,公款送礼等违规行为虽已大大收敛,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打着集体决定、交流感情、推动工作等旗号,把单位公款作为送礼开支来源,甚至以单位的名义,用公款为自己拉关系、走后门的行为买单,花样手段层出不穷。

    从“礼品”种类来看,为规避监督检查,礼品中十分显眼的土特产、高档烟酒少了,双方不用见面的礼卡、购物券则频频出现。比如,为了向某些单位人员“示好”,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国营蓝洋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罗永华就在2014年春节前,用公款购买了1.3万元大润发购物卡,赠送国家公职人员。

    从送礼对象来看,公款送礼对象既有相关业务单位人员,也有本单位本系统的领导。2016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专题通报4起违规收送节礼问题,其中,北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姜诚力于2015年春节前,用公款购买4000元礼品,送给部分签署综治责任状部门的领导;同时,授意出纳员用公款购买2万元购物卡,先后送给本单位部分中层以上的干部、其他单位人员和社会人员。姜诚力因此受到党纪处分。

    从送礼时间上来看,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是公款送礼易发多发时段。此外,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发生重大变化之际,也经常发生公款送礼现象,比如婚丧喜庆日、生病住院时。安徽省铜陵市铜化集团瑞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机修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胡德祥为打点好同事“关系”,在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间,多次违规用公款给同事子女上大学、结婚等随礼金。

    在资金来源上,为逃避监督,虚列项目、虚开发票公款报销,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巧立名目等成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套取公款的手段。2015年春节期间,湖北宜昌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林瑞平就安排集团办公室人员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购买1.65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林瑞平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名为“公务往来”实是利益交换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将公款送礼包装成必要的“公务往来”,宣称送点礼品、土特产是“工作需要”,是“风俗习惯”或是“必要的礼尚往来”。但实际上,许多公款送礼行为的背后,暗藏的或是为本单位拉项目、上工程、争资源而进行的利益交换,或是为个人谋提拔、求调动、评先进而进行的利益输送,早已超出正常公务往来的范畴。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企图通过公款送礼的方式,联系相关业务单位,看中其手中的审批权、决策权、资源配置权,目的无非是想将来评比、考核时开个“天窗”,在给项目、上工程时占个先机。

    “去报送项目资料的时候,从林学会拿点现金,到有关人员那里,去协调一下关系。”2014年4月,甘肃省酒泉市林果中心主任邹佳辉以争取项目资金为由,从所属林学会账户中支出公款2.5万元用于协调关系,结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无独有偶,2014年3月至4月期间,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叶埠桥社区的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集体资金购买礼品茶送给相关单位,目的就是“联络一下感情,方便今后开展工作”。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求职务升迁,挖空心思和上级“联络感情”,试图通过公款送礼的方式,达到职务晋升、岗位调动的目的。典型的案例就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原党委书记杨灵,他为了讨好上级领导,于2010年春节至2015年春节,用公款以拜年和返还款的名义送给上级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共计204.8万元。这样的行为不仅催生各种不正之风,更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公款送礼是中央三令五申坚决反对的‘四风’问题,这种以损害集体利益来满足小团体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显然已经违反纪律。”江西省赣州市纪委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闵先桢表示。

    公款送礼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不管是以领导干部个人名义还是以集体研究的名义,公款送礼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样的行为绝非小事,必须严肃查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治公款送礼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常抓不懈,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尤其要紧盯重要节点,防止各类“四风”问题反弹。对于顶风违纪公款送礼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铁面查处送礼者,也对收礼人零容忍,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为公不为私,为单位不为个人,即使被发现也可能不会受处分”“没把钱放进自己口袋就不算事儿”“因工作需要,经班子集体商量”……不少官员在公款送礼的路上刹不住车,很大程度上与其主观上的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有关。防止公款送礼行为,必须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其做到知纪、守纪。党员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既要严格自律,也要对下属从严管理,及时提醒。

    “公权力使用缺乏有效监督与管理,加上财务管理制度存有漏洞,是用公款送礼频频得逞的重要原因。”有专家认为,公款送礼问题,与公权滥用、公款管理不善有关,刹住公款送礼这种不正之风,还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公款乱用,形成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氛围。(彭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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