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工作通知
师纪〔2018〕47号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和社会环境,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部署,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两节”通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盯紧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盯住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喜庆事宜、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甄别、坚决查处,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学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将贯彻落实本通知工作情况纳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工作。两节期间,对于“四风”问题线索及相关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