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
师纪〔2019〕11号
关于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在节日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特重申和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查摆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施策,推动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列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教育引导。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纪律检查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关注师德师风问题、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情况;紧盯违规吃喝等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的问题苗头。
三、畅通信息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报告制度。两节期间,对于“四风”问题线索及相关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从严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具有主观故意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加重处理。对十九大后因奢靡享乐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