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关于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2022年元旦、春节两节临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纪律,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特重申和强调以下要求:

一、重申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用公款安排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送津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二、抓好疫情防控

认真贯彻中央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目前全国各地新冠疫情时有发生,重要节日恰逢北京冬奥会举办,疫情防控不可松懈。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广大师生员工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元旦、春节”期间的出校、离京管理规定遵守,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不组织、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在落实责任上持续发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宣传教育,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2022年元旦前夕公开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

四、弘扬新风正气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带动校园风气持续向上向善。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严的氛围,强化压力传导,申明纪律要求。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疫情防控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两节期间,对于相关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