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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校内各单位:

2024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和强调如下。

一、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要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货币、提货券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八)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结合所在单位特点,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提前发信号、敲警钟、提要求、督履责,把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传导到位,确保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带头人”、守好“主阵地”,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加强监督执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纪律检查委员要认真落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监督的通知》(师纪办发[2024]1号)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时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对有关问题及时做好沟通报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两节期间执行“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各单位对于“四风”问题线索及相关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联系人:熊艺钧、姜雅然      

联系电话:58808701

邮箱:bsdjjb@bnu.edu.cn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