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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提醒

发布日期:2024-12-31

拒腐崇廉辞旧岁,廉洁自律度新年。值此2025年元旦、春节双节来临之际,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追求卓越、崇尚规则、共谋共治”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从严从实抓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教育管理,确保纪律要求传达到位、执行到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持续下功夫,自觉坚守“四有”好老师标准,带头抵制“四风”和节假日期间的不良风气,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向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2.严禁利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提货券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

3.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内部接待场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4.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娱乐;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大操大办、餐饮浪费,讲排场、搞攀比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或借节日之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8.严禁参加奢靡、不健康的娱乐活动,或出现有损党员干部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9.严禁酒驾醉驾,或组织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纪律检查委员要协助、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好相关精神要求,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提醒。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针对节点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两节期间执行“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各单位对于“四风”问题线索及相关舆情,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联系人:熊艺钧、陈晨    

联系电话:010-58808701

邮箱:bsdjjb@bnu.edu.cn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1231